证监会对多家机构采取警示函措施
证监会网站2月13日发布对多家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这些机构存在债券内控把关不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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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对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证监会表示,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债券内控把关不严,个别项目质控内核履职不到位;二是发行承销不规范,个别项目对发行人财务数据波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等重要风险事项分析核查不充分,个别项目未对簿记现场进行严格管理;三是个别项目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在《关于对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证监会表示,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债券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内核制衡性不足,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二是承销尽调不规范,个别项目对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财务会计信息等重大事项核查不充分;三是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事项进行充分关注,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在《关于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证监会表示,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债券内控把关不严,个别项目对质控内核提出的意见回复不到位,内核未实行闭环管理;二是个别公司(企业)债券项目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事项进行充分关注;三是个别ABS项目基础资产转让核查不充分,存续期未持续跟踪核心企业经营情况。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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