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关于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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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2月26日,发布公告称,自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冠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44元/股)的130%(含130%,即13.572元/股),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了“冠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冠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如再次触发“冠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5月26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冠中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冠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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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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